9月5日,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围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开展专题学习。学校党委书记杨赟主持学习会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门中敬教授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两委委员、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代表参加学习。
门中敬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与精神实质”主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重要举措的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三者有机统一”理论创新为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理论创新等作了深入系统阐释。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全局视野,对更好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一体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杨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不仅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也为我们在新征程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发挥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全局性谋划、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落实,推动法治工作常态化开展、长效化落实。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教育,厚植校园法治文化,引导师生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校园法治环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校理念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以高水平法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撰稿:刘心芝;摄影:石路捷;审核:钱均)